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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eck in(進房):下午三點以後;Check out(退房):上午十一點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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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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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金:訂房需預付住房總房價30%為訂金,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日(依行政院公告連續三天以上)5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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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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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訂房確認後,若有退房情形,必須於入住前10日告知,可退費或延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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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入住當天前1天退房,訂金恕不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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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入住當天前3~14日退房可退費訂金50%(或另改他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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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入住當天前15日(含15日)退房可退費訂金100%(或另改他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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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另改他期者:平日與一般假日,另改他期至連續假日或春節需補訂金至住房總房價 50%之差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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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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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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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